12月4日上午,澎湃新聞報道了雲南臨滄市雲縣一中學被曝出多名學生疑遭下藥、被迫賣淫事件。4日下午,澎湃新聞就上述事件採訪雲縣教育局時,該局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稱,今年8月份的時候,上述中學有多名初中女生被強迫賣淫的傳言已在當地傳得沸沸揚揚,但“當地領導一直想把這事隱瞞,隱瞞一時是一時”。(12月5日澎湃新聞)
  這不過是一群才上初中的花季少女,卻因為幾個地痞流氓受到了不應該承受的巨大傷害。實施犯罪的幾名嫌疑人中除了李某某逃跑外,另外幾名均已被公安機關抓獲,相信等待他們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但在這起震驚全國的“強迫數十名未成年人賣淫”的大案要案背後,卻有許多讓人意料之外的“細枝末節”。
  從當地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員的話中我們得知,早在今年8月多名初中女生被強迫賣淫的傳言已在當地傳得沸沸揚揚,但“當地領導一直想把這事隱瞞,隱瞞一時是一時”,當地媒體前去採訪此事時,“(領導)叫我們迴避,不准實事求是地說話。”與之相矛盾的是,官方通報卻稱“最早獲悉此事是11月20日接到群眾舉報”。按照當地相關部門的邏輯,辯稱11月方纔知道此事似乎就能以“不知者不罪”為由置身事外。其實不然,作為涉事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當地教育局如果8月就已捕捉到一些風言風語卻隱瞞不報,這是典型的瀆職;如果11月才後知後覺的從舉報得知,這更是監管嚴重不到位,同樣也是失職,可見知道時間為幾月與主管部門存在的問題並不直接聯繫。而從內部人員透露的消息與“傳言”傳播的時間範圍規律來看,筆者更傾向於相信前者。
  “要求壓下消息,能瞞一時算一時”的領導到底在想什麼呢?如果不是群眾直接舉報,這些孩子們所受到的傷害是否會在暗地裡繼續,直到受害者範圍不斷擴大,或者鬧出幾起人命官司才會引起重視?也許這些領導幹部會以保護受害者“名譽”為由為自己的隱瞞不報辯解,但這樣的辯解在孩子們受到的威脅和身心傷害面前是如此的蒼白無力、站不住腳。要求“壓下消息、不說真話”的領導似乎忘了一句話叫“紙包不住火”,這和那些出了重大安全事故要求瞞報、少報傷亡人數的地方領導在本質上沒有任何區別,都是出於“自我遮掩、自我保護”的立場做出的欺騙行為。一定程度上就是對犯罪分子的姑息放縱,是對受害者及家屬的二次傷害,更是置其他學生的安危於不顧。
  任何一個領導幹部都不希望治下出現問題,這是人之常情。但事已至此,一個負責任的、合格的、有良知的、敬畏法律的領導幹部首先想到的都是懲治犯罪、遏制事態惡化、安撫受害者及親屬,並勇敢地面對因為工作失職將面臨的行政、黨紀處分,而不是只想著“面子好看”,頭上的“烏紗帽”安穩。犯罪分子必將伏法,這些試圖壓事的領導將會受到何種更加嚴厲的懲罰,我們拭目以待。
  文/任評聲
  
  (辣味時評,一掃就行!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  (原標題:要求“壓下消息”的領導到底想乾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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